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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观点:东方智造索赔时效已不足半年


(资料图)

近日,东方智造(002175,原“东方网络”)股价遭遇“过山车”行情。6月1日,东方智造股价创出低点2.6元/股后,开始上涨行情,6月7日最高触及3.94元/股,5个交易日内最高上涨超过50%,期间还出现三连板,此后公司股价出现回落,截至6月19日收盘,报收于3.01元/股,距前期高点3.94元/股回落约24%。

作为中国数显量具量仪龙头企业,在2022年更名为东方智造后,已经更多聚焦智能制造等相关领域。公司兼具智能制造、AI机器人等多重概念,叠加近期英伟达进军物流机器人,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此外,投资者对东方智造的索赔案同样值得关注。

2020年11月20日,东方网络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7月10日,东方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民事诉讼9起,涉诉金额合计13910.99万元。其中,2019年4月26日,东方网络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时,已经知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5起诉讼案件,涉诉金额合计10236.70万元,达到最近一期(2018)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的16.13%。东方网络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已经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而直至2019年8月8日,东方网络才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中予以披露。东方网络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2022年11月1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东方网络”变更为“东方智造”,证券代码“002175”仍保持不变。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法院认定为虚假陈述。而公司名称“变身”,投资者索赔不受影响。凡在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8月8日间买入东方智造股票,并在2019年8月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3年11月17日,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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