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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速看:金刚光伏诉讼时效将于4月20日届满


(资料图片)

金刚光伏(300093,原“金刚玻璃”)于2月20日披露,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向公司出具的《免除利息的函》。

公告显示,欧昊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3年2月17日,累计借款余额为5.94亿元。金刚光伏正处于布局销售渠道及持续投建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片及组件项目的关键节点,是资金需求及密集投入阶段。欧昊集团为大力支持上市公司新能源战略落地及实施,持续对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减轻公司的债务压力,决定免除金刚光伏及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借款及当年新增借款所产生的利息,前述借款预计利息金额共计约2664.7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目前,从基本面看,金刚光伏盈利能力整体表现不太乐观,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出现亏损。公司在业绩预告中披露,预计2022年归母净利润约为-2.1亿元至-2.89亿元,上年同期归母净利润亏损约为2.02亿元,亏损面有所扩大。

此外,据公开消息显示,金刚光伏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近期收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金刚光伏的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在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后,公司应赔偿原告相应投资损失。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投资者符合以下条件有望获赔:于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金刚光伏股票,且于2019年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该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4月20日届满,逾期,受损投资者将不能再以金刚光伏信息披露违规为由提起索赔诉讼。

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目前仍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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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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