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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2021年针对各类违规主体共实施纪律处分185单

3月1日晚间,上交所官微发文称,2021年,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上交所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决策部署,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理念,坚守资本市场人民,认真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全面加强一线监管,依法依规从严惩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与此同时,更加注重提升一线监管的及时、透明度和协同,更加注重维护公开公公正市场秩序,更加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交所表示,2021年,上交所针对各类违规主体共实施纪律处分185单,同比增加约36%;处分证券发行人126家次及相关监管对象656名,同比增加约15%;针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逃废债”、定期报告披露违规等典型、恶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员,作出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格人选等处分决定50余次,同比增长约20%;针对异常交易行为和一般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实施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5300余次,同比增长约60%。(记者 董亮 丁宁)

关键词: 违规主体 纪律处分 证券发行人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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