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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披露负担 深交所不再强制要求披露季报业绩预告

12月10日晚间,据深交所官网显示,深交所对《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修订的内容包括优服务,办实事,减轻上市公司负担。

一是考虑到证监会2021年修订定期报告相关披露规范后,季度报告的强制披露内容已大大缩减,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披露负担,不再强制要求披露季报业绩预告。

二是针对自愿或者因业绩提前泄露等原因披露业绩快报的情形,取消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强制公开致歉的要求,相应地,明确要求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三是为加快上市公司低风险事项的审议流程,降低其聘请中介机构成本,新增“获得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价格公 允的其他情形”等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新增“与关联人同比例现金增资”等可免于审计或评估的情形。(记者董亮 丁宁)

关键词: 市场主体 披露负担 披露季报业绩预告 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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