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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违法违规事实确凿 “零口供”难逃法律严惩

日前,重庆市一中院对重庆市公安局侦办的“王某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涉案嫌疑人均获刑。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获刑6年6个月,判处罚金900万元;其父王某某获刑3年6个月,判处罚金210万元;其母宋某获刑4年,判处罚金690万元;且违法所得1773.66余万元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此案为全国首例“零口供”老鼠仓案,而案件的证明规则对同类案件的审判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据介绍,在案件嫌疑人集体“零口供”的情况下,专案组基于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和内幕交易罪法律渊源,历史沿革的认识,认为老鼠仓与内幕交易罪具有共同的表现形式。从刑法增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法本意角度出发,参照2012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司法问题的解释》,在证明王某涉案账户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时,应当认定涉案账户相关交易行为是利用未公开信息而进行的。

笔者认为,这一案件的判决,给那些心存侥幸的违法违规者再次提了个醒:就算是“零口供”,只要有确凿的证据,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事实上,此前资本市场上也有“零口供”的案件。比如,证监会去年公布的徐玉锁内幕交易案,根据多方面客观证据在充分论证、说理的基础上,调查组认定廖某松账户由徐玉锁实际控制、使用,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认定账户控制关系。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层的态度一直以来都非常明确:统一执法理念,凝聚执法合力,对资本市场乱象重拳出击,果断亮剑,依法全面从严实施行政处罚。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市场禁入44人,同比增长18.91%,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市场禁入人数再创历史新高。

与此同时,证监会稽查部门就2018年稽查执法重点领域、重点方向和具体安排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继续坚持专项执法行动和常规案件查办相结合,重点领域战役组织和重大个案攻坚相结合,系统联动调度和案件独立承办相结合,突出统一指挥,突出快速出击,突出协同作战,突出规范执法,毫不动摇地打击任何敢于触碰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坚决严惩市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个人或机构,形成稽查执法强大震慑,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稳定、建设富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特色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控系统全面升级、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包括一批长期隐蔽的“老鼠仓”、内幕交易等在内的违法违规行为陆续曝光,相关人员受到了法律严惩。

可以肯定的是,在监管层的高压态势之下,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将无处藏身,市场的环境将进一步得到净化。

关键词: 口供 事实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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