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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推出《融资融券细则》 2022年9月2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9月2日晚间,北交所发文称,为丰富投资者交易策略,满足投资者多元交易需求,促进北交所市场双向价格发现和提升市场流动性,在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以下简称《融资融券细则》),自2022年9月2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北交所表示,推出融资融券制度是北交所持续推进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融资融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国际证券市场中较为成熟的交易方式。自2010年开始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实施融资融券交易以来,业务模式逐渐成熟,监管体系日臻完善,投资者对信用交易机制的了解和应用不断深入,为投资者采取多元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支撑,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活力与韧性。北交所开市时构建了连续竞价的基础交易制度,市场运行平稳,合格投资者群体迅速壮大,流动性水平明显提升,具有业务实施基础。此次推出融资融券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北交所交易机制、提升北交所二级市场定价功能。

《融资融券细则》共八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业务流程、标的股票、保证金和担保物、信息披露和报告、风险控制、其他事项和附则。《融资融券细则》遵循成熟业务模式,券商资格管理、投资者准入、账户体系、交易方式、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权益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与沪深市场两融业务整体保持一致,尽可能适应投资者、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等市场各方的现有习惯,避免增加市场成本。

《融资融券细则》指出,投资者融资买入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融券卖出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及本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可充抵保证金。

此外,北交所认定的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北交所其他A股股票的折算率不得高于6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等证券的折算率不高于95%;被实行风险警示、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证券,以及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的折算率为0%;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及其折算率,可以小于但不得超出北交所规定的范围。(记者 马换换)

关键词: 融资融券制度 融资融券交易细则 北交所交易机制 二级市场定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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