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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收关注函 要求说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况

1月11日晚间,深交所官网显示,宜华健康(000150)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担保形成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据了解,1月8日,宜华健康披露《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收到案号为(2021)京民终223号的《民事判决书》,公司于2019年3月向宜华集团的债权人杜某出具《担保书》,为宜华集团向杜某1.5亿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宜华集团未能到期清偿全部债务,法院判决宜华集团应向杜某偿还本金8510.34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宜华健康对宜华集团承担的付款义务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金额为4255.17万元。上述担保事项未经公司审议程序,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深交所要求宜华健康补充说明上述担保形成的具体原因,以及公司知悉上述担保的具体时点,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此外,宜华集团向宜华健康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该笔债务由宜华集团全权负责,如后续因法院执行等造成宜华健康的损失,由宜华集团承担全部损失。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宜华集团具体资产负债情况,详细说明相关承诺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及对策,并分析说明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和潜在的法律风险。(记者 董亮 丁宁)

关键词: 宜华健康 深交所 关注函 信息披露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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