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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一步明晰独立董事权责边界 加强履职保障、完善责任机制

12月4日,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国际金融论坛第十八届全球年会上的演讲称,康美案也引发市场各方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讨论。

王建军表示,针对判决独立董事承担5%或10%的连带赔偿责任,有意见认为,这一判决对净化独立董事执业环境、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具有重大意义,将促进独立董事更加勤勉尽责,实现优胜劣汰。也有意见提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承担连带责任,存在收入与责任不匹配、独立董事“不独不懂”等问题,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应全面、客观看待。上市公司董事会主要是负责公司经营战略等重大事项。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是《公司法》规定的治理要求。自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来,独立董事已成为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一环,大部分独立董事都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上市公司治理区别于非上市公司的显著标志。对市场各方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建议,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已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将充分倾听各方意见,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推动系统完善,进一步明晰独立董事权责边界,加强履职保障、完善责任机制,支持和督促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努力形成各方归位尽责、市场约束有效的制度环境和良好生态。

王建军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发挥合力的监管理念,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代表人诉讼常态化,不断完善适当管理、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在线诉调对接等各项投资者保护制度,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努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的资本市场。(记者 刘凤茹)

关键词: 独立董事 权责边界 履职保障 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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