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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傅豫智能科技合伙企业违规增持收股转公司警示函

因违规增持,1月31日,上海傅豫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股转公司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查明,2018 年 11 月 26 日,宁波爱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珂科技)股东上海傅豫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爱珂科技股份 4,867,000 股,持股比例由 2.46%变为 19.03%。持股比例达到爱珂科技已发行 股份的 10%、15%时未暂停交易。

上海傅豫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的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上海傅豫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关键词: 上海傅豫智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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