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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百股东承诺期内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遭监管警示

1月28日,近日,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百”或“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吕小奇为南京新百股东。经查,截至2017年8月11日,吕小奇及一致行动人林雪映合计持有南京新百股票55,598,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吕小奇持有公司股票43,866,776股。2017年8月12日吕小奇及一致行动人林雪映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吕小奇承诺“未来12个月内预计增持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并无任何减持计划”。

2017年9月13日、12月26日吕小奇分别买入南京新百股票1,300、15,900股。2018年6月7日你卖出南京新百股票42,627,838股,6月12日、13日、19日分别卖出486,200股、753,738股、15,900股。

吕小奇在计划增持期间仅增持公司股份17,200股,在尚未完成前期增持计划的情况下,反而大额减持43,883,676股,严重违反前期承诺。

江苏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吕小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关键词: 南京 违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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