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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反洗钱规定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被央行罚款24万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的并银罚字〔2019〕第3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对其处以罚款24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罚款2.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1月11日。

关键词: 反洗钱 山西焦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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