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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及金融服务成本

5月6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外汇管理部发布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抗疫纾困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银管发〔2022〕45号)称,要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及金融服务成本。

发挥利率市场化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持续推进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等4方面减费举措,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柜台渠道单笔10万元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照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对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单笔10万元以下的交易按照现行费率9折实行优惠,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9折优惠,对优惠类商户实行7.8折优惠等。鼓励本市商业银行免收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倡议减免企业银行开户手续费和网银工本费。(记者 刘四红)

关键词: 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融资 金融服务成本 减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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