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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平台经济应鼓励创新、发展友好型的“好监管”

2021年12月4日,2021第四届金融科技发展论坛“新发展格局下的数字金融与产业双向赋能”通过在线直播方式召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在致辞中提到,对于台经济、金融科技等在数字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的财产组织形式和经济运行机制,更应鼓励创新、发展友好型的“好监管”,而非单纯的“严监管”、“强监管”。

针对当前的宏观形势,李扬指出,当前我国面临着多重挑战,疫情下国际形势动荡,国内房地产市场下行,企业生产意愿降低,失业增多。为应对挑战,促进创新,增加就业岗位,至关重要。不久前,国务院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但囿于方法、理念、思路等原因,效果有限,仍须下大气力。

有企业才能有就业,有就业才能有收入。中小企业是促进创新、解决就业问题的关键。李扬认为,在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就业岗位的问题上,金融科技大有可为。而台经济则是现有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新模式。台经济,是一种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新的财产组织形式,中小企业可搭乘数字台、物联网台,找到发展的方向,潜力无限。因此李扬认为,对于台经济、金融科技等在数字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的财产组织形式和经济运行机制,我们更应鼓励创新、发展友好型的“好监管”,而非单纯的“严监管”、“强监管”。李扬同时指出,在监管责任方面,比较关键的一点是由公共部门,而非仅仅依靠企业部门来建设数字基础设施。

李扬指出,支持小企业发展,我们不应囿于工业化的理念,更不能回到小农那种一家一户的经济,我们应当向前看,应当在数字经济、服务经济、互联网和物联网经济、台经济的基础上组织、连接小企业的经济活动,发展更高层次的社会经济。(记者 岳品瑜 廖蒙)

关键词: 平台经济 友好型 好监管 金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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