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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 青海银行海南藏族自治州分行领罚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海南监管分局对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藏族自治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南银保监罚决字〔2018〕1号、2号)。

决定书显示,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藏族自治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朱良合,该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

海南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藏族自治州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

关键词: 青海银行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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