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经济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金融课堂 > 正文内容

万隆光电副总经理因配偶敏感期卖出公司股票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网站25日公布了关于对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隆光电”)副总经理余兴洪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117 号)。

监管函显示,余兴洪作为万隆光电的副总经理,其配偶蒋芳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 25,000 股,交易金额 605,750 元。公司预约于 10 月 27 日披露2018 年三季报,余兴洪配偶卖出公司股票的时间发生在三季报预约披露日前 30 日内,构成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深交所指出,余兴洪配偶的上述行为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3.8.17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余兴洪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关键词:

标签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