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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银行长兴支行因员工违规保管重要资料遭罚30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5日公布了湖州监管分局对湖州银行长兴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湖银监罚决字〔2018〕7号)。

决定书显示,湖州银行长兴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徐志贤,该支行存在员工违规保管重要资料的违法违规事实。

湖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湖州银行长兴支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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