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经济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上市企业 > 正文内容

沪深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办法发布

3月25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办法显示,上交所、深交所对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该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交所、深交所全天休市达到或者超过7个自然日的,其后首个交易日的涨跌幅比例为20%。投资者当日买入的中国存托凭证,当日不得卖出,该所另有规定的除外。(记者 刘凤茹)

关键词: 沪深交易所 境外证券交易所 互联互通 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办法

标签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