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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向证监会申请撤回

3月4日晚间,爱旭股份(60073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对于终止的原因,爱旭股份表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在此期间,行业情况、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并与相关中介机构充分的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爱旭股份表示,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未来将继续围绕新一代ABC高效太阳能电池技术,持续推进量产化进程,积极争取早日实现新建项目的投产、达产,努力为客户提供更高转换效率的太阳能电池及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记者 刘凤茹)

关键词: 爱旭股份 终止发行 非公开发行 申请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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