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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022年1号罚单来了 ST金正财务造假等问题遭证监会处罚

证监会2022年1号罚单来了!2月14日晚间,据证监会官网显示,山东知名肥料企业ST金正(002470)财务造假等问题遭到证监会处罚。经查,2015-2018年上半年,ST金正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虚增成本210.84亿元。对此,证监会决定对ST金正及其实际控制人等8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755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截图来自证监会官网

涉及三大违法事实

经证监会调查,ST金正存在三大违法事实。

其一,ST金正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2015-2018年上半年,ST金正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虚增成本210.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9亿元。

上述情况导致ST金正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二,ST金正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首先,ST金正未按规定披露其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据证监会介绍,万某君系ST金正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连步的妹妹,万某君通过直接持有或者通过他人代为持有方式,持有诺贝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投资”)100%股权,并能够对诺贝丰投资实施控制,而诺贝丰投资系诺贝丰控股股东,万某君系诺贝丰的实际控制人。

ST金正在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中将诺贝丰披露为关联方,披露原因包括公司持有诺贝丰10.71%的股权、诺贝丰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担任中层管理职务、公司2018年度与诺贝丰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由此,ST金正对其与诺贝丰关联关系披露不准确。

此外,ST金正还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尔”)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其三,ST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表示,ST金正存在虚减应付票据、虚增发出商品等行为,这导致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万连步等多人被市场禁入

ST金正的违法行为也让不少相关责任人被证券市场禁入。

证监会表示,ST金正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决策前述虚构贸易业务、虚增发出商品等事项,知悉公司与诺贝丰、诺泰尔之间真实的关联关系;参与决策ST金正向诺贝丰划转非经营资金;知悉ST金正向部分参与虚构贸易业务的公司开具票据用于融资。

此外,ST金正时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参与决策前述虚构贸易业务、向诺贝丰划转非经营资金、虚增发出商品、虚减应付票据等事项;知悉或应当知悉ST金正与诺贝丰之间真实的关联关系。

ST金正时任财务部经理、财务中心总监唐勇参与商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虚构贸易业务、向诺贝丰划转非经营资金、虚增发出商品等事项;参与商议虚减应付票据事项;知悉或应当知悉公司与诺贝丰、诺泰尔之间真实的关联关系。

另外,ST金正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崔彬参与办理诺贝丰、诺泰尔等的工商登记手续,参与安排诺贝丰、诺泰尔董事等事项,未能关注并进一步核实诺贝丰、诺泰尔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与决策虚增发出商品事项。

证监会在罚单中也表示,ST金正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高义武,时任副总经理颜明霄,时任副总经理郑树林,时任副总经理徐恒军等也均对其任职期间的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综上,证监会决定对ST金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万连步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2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20万元;对李计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崔彬、高义武、颜明霄、郑树林、徐恒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经计算,由于上述违法事项,ST金正及8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755万元。

另外,据ST金正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万连步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李计国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唐勇采取三年市场禁入措施。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财务造假一直是证监会打击的重中之重,从严处罚态势升级也让相关违法公司无处遁形。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ST金正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电话未有人接听。(记者马换换)

关键词: 1号罚单 ST金正 财务造假 证监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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