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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立法要着眼于服务金融行业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

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治理体系与金融安全”行论坛上表示,金融立法要着眼于服务金融行业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

王瑞贺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为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金融是重规划、强监管、硬约束的领域,金融改革与发展需要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障。

王瑞贺强调,金融立法要着眼于服务金融行业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和实效,促进金融稳定健康发展;要注重防范系统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律的域外适用问题研究,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要注重质量和效率,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效率,满足实践需求;要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加强协调配合与协同发力,集中攻关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金融立法进程。(记者 刘凤茹)

关键词: 金融立法 服务金融行业 市场化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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