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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较高的需求度和依赖性

10月20日,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刘长春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创新金融法律服务 促进金融法治发展”分论坛发表致辞。刘长春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作为规则导向型市场,金融市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较高的需求度和依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金融体系,促进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不断增加金融法治供给、提供金融法律服务、加强金融普法,持续打造金融市场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净化金融市场生态,推进金融市场稳运行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刘长春谈到,一直以来,司法部立足自身职能,努力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一是大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陆续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 二是大力优化营商政务环境。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组织各地区各部门清理证明事项1.3万多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三是大力优化营商市场环境。组织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专项清理,废止和拟废止规章128件、行政规范文件730件,修改和拟修改规章529件、行政规范文件1793件。在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方面,组织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全国已有1.2万多家律所和1.6万多家工商联所属商会建立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8.5万余场次。构建了既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实际,又与国际金融发展接轨的现代金融法治体系,为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活力和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财富保值增值等多元诉求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刘长春称,构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通力协作、加大工作力度。我们将以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积极履职尽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记者 刘凤茹)

关键词: 金融市场 法治化 营商环境 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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