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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市条件 常山药业耗资1.2亿元累计回购1590.6万股

    11月5日,常山药业发布股份回购完成公告称,公司本次回购已超过回购方案的金额下限1.2亿元。

    此前,常山药业于8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

    9月8日,常山药业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万股。

    截至11月3日,常山药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590.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最低成交价为6.72元/股,最高成交价为8.0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超1.2亿元(含交易费用)。

    常山药业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赵学毅、 张晓玉)

关键词: 常山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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