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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天津市分公司因违规处置内生不良资产、掩盖风险领罚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0日公布了天津银保监局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银保监罚决字〔2018〕6号、1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韩焕彬,该分公司违规处置内生不良资产、掩盖风险,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韩焕彬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违规处置内生不良资产、掩盖风险问题行为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天津银保监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九);《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代理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九);《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代理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对韩焕彬给予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

关键词: 中国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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