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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所:并未收到“17永泰能源CP007”付息兑付资金

12月17日晚间,上海清算所公告称,截至今日日终,仍未收到“17永泰能源CP007”付息兑付资金,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

事实上,“17永泰能源CP007”此前触发交叉违约,已经提前到期,构成实质违约。

7月31日,光大银行作为召集人召开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并于8月公告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2018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相关议案表决结果,“17永泰能源CP007”应于持有人会议次一工作日(8月1日)立即到期,构成实质违约。

“17永泰能源CP007”发行总额为10亿元,债券期限365天,本计息期债券利率为7%,原定兑付日为2018年12月15日,提前到期日为2018年8月1日。

目前永泰能源已经发生多起债券违约事件。Wind统计显示,永泰能源共有16只债券违约,总违约余额为142.3亿元。主要是部分债券到期未能兑付,触发了公司存续期内的多只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交叉保护条款”,从而引起其他多只债券提前到期而出现违约。(记者 王小璟)

关键词: 上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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