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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两部门重拳整治矿山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2月28日,吉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消息,2月27日晚,吉林化纤公司生产过程中高压电缆短路停电,相关工人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吸入有毒气体,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同一天,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发布通知,表示将包括重点打击整治矿山领域违规违法行为,严防工贸领域火灾和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等。

管理混乱致事故频现

工业生产安全一直是不容忽视的命题。据《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27412人。

近期,矿山重大事故尤其多发。山东烟台一个多月内发生栖霞笏山金矿“1·10” 重大炸药爆炸事故,最终造成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系井下违规混存炸药、雷管,间接原因系相关企业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期违法违规购买、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外包管理极其混乱等。而造成6人遇难的山东招远曹家洼金矿“2·17”较大火灾事故由违规电焊动火作业导致,且同样存在违规外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对于近期矿难频发的原因,中国能源网首席研究员韩晓平认为:“前几年我国在节能方面有较大的投入,但是由于近期全球经济形势等原因,各地在清洁能源使用上更谨慎,对煤炭的限产也有所放开,煤炭需求增长很快,本应该更多投入到安全里,但是不少企业急功近利,因此在安全里投入不足。”

“煤矿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煤矿个数很多,煤矿生产分散,煤矿质量参差不齐,一般大型煤矿安全投入较充足,出事故概率比较小,而小型煤矿安全设施较差,管理不够规范,比较容易出事故。”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

重点整治违规违法行为

针对近期频发的生产安全事故,2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发布春节长假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提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生产防控重点,落细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其中,重点打击整治矿山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或以检修、整改隐患等名义组织生产建设,非法购买、储存、使用火工用品和违规动火作业,重大隐患不整改仍组织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

此外,提示还要求严防工贸领域火灾和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加大对化工行业安全检查和指导力度。

近年来,工贸领域节后复工复产阶段较大事故主要集中在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和火灾等。提示表示,工厂复工后要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严格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专人监护,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使用危化品引发的各类事故;重点打击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和门店房、“三合一”、“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除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大相关问题的处罚力度,仍然是重中之重。继2009年和2014年两次修正后,施行近20年的安全生产法正在经历第三次修改。1月20日,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于近日向公众征求意见。

草案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增加了“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这一内容,同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安全生产涉及社会面广、职能部门多,目前我国尚存在监管缺位、重复执法同时发生的现象。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晓武表示:“在安全生产领域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措施。有助于促进相关行政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关键词: 矿山领域违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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