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经济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 正文内容

防患于未然 防风险银保监会再补制度短板

银行保险机构如何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记者2月26日从银保监会网站获悉,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现有序恢复和处置,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金融稳定,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从制度上预先筹划重大风险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有利于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和股东责任,强化金融机构审慎经营意识,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办法》所称恢复计划是指银行保险机构预先制定,并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可的应对方案,在重大风险情形发生时,该方案主要通过自身与股东救助等市场化渠道解决资本和流动性短缺,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而处置计划是指银行保险机构预先建议,并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审定的应对方案,在恢复计划无法有效化解银行保险机构重大风险,或者可能出现引发区域性与系统性风险情形时,通过实施该方案实现有序处置,维护金融稳定。

中小金融机构如何适用《办法》?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规定达到一定门槛标准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基于业务特性、风险状况、外溢影响等因素,指定需要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的机构。

关键词: 防风险银保监会

标签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