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经济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 正文内容

十部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

我国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将迎来一轮新的发展期。国家明确,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创建一批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龙头企业。

第一财经记者今天(24日)从国家林草局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国家林草局、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已联合印发意见,提出要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全面推动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该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或改造木本粮油经济林5000万亩,总面积保持在3亿亩以上,年初级产品产量达2500万吨,木本食用油年产量达250万吨,林下经济年产值达1万亿元。

我国有木本油料树种200多种、木本粮食树种100多种。原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封加平介绍,木本油料作物种植基本不占用耕地且有利于农民增收。如种植油茶,每户农民如果有10亩优质油茶林,稳产之后年收入可达到2万~3万元。

上述十部门意见提出,将保护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作为发展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的重要前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坚持深化改革,落实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提高相关产业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吸引力。

同时,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掘各地资源优势,规范产品标准。坚持科技引领,加快生产创新、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推广应用。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根据上述意见,一些政策将落地,包括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鼓励合法流转集体所有荒山、荒丘、荒地、荒沙、荒滩等未利用地经营权;落实配套用地政策,在林地、园地、退耕地营造木本粮油经济林的,允许修建合规的生产道路、水电设施等,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允许依法依规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等。

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引导构筑高效产业体系,科学扩大木本粮油产业规模,加快提质增效,鼓励各地结合用材林建设培育果材两用林。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和退耕还林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同时,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及相关产业,促进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探索林果、林药、林菌等模式。鼓励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鼓励依托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基地,发展观光旅游、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人家、自然教育产业。

上述意见还提出,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创建一批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等经营主体。选育推广一批高产、抗逆、稳定的木本粮油良种,加强木本粮油良种基地、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建立种苗质量追溯体系。

同时强化市场信息和产销对接服务,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直采直供、农村电商、网络营销等营销方式。全面提高产业标准化水平,制定完善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品种植、仓储、加工等标准,建设一批国家级木本粮油生产示范基地。(章轲)

关键词: 社会资本进山入林

标签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