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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对《前海条例》全面修订:设立理事会 拥有独立财政权

证券时报e公司讯,深圳拟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全面修订。在决策方面,《条例》的重大变化是将法定机构通行的理事会决策机制引入,在前海管理机构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此外,《条例》在前海的财政管理制度上也作出改变,明确在前海合作区内设立一级财政和金库,前海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财政管理权,负责金库管理,编制本区域内财政预算。(南方日报)

关键词: 深圳 《前海条例》 财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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