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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今天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近日发布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给予差异化政策支持。

此项政策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创投国十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创业投资基金进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便利投资退出和形成再投资良性循环,有利于更好促进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本形成。

高莉表示,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机制是在保持现行持股锁定期、减持比例等制度规则基本不变基础上,结合我国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实际,给予真正进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政策支持,旨在既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创业创新,又维护市场整体公平,坚持适度优惠。

据了解,根据“创投国十条”,创业投资基金适用反向挂钩有政策依据。对创业投资基金减持实施差异化政策,有利于鼓励兼做各类股权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将创业投资与非创业投资业务区分开来,落实“创投国十条”提出的“坚持专业运作”原则和“防止同质化竞争”要求。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关键词: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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