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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典巨献 荣耀多倍——新华保险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福建隆重上市

2021年是新华保险成立25周年,一直以来,新华人致力于用优质的产品,为客户全生命周期提供保险保障。新华保险始终恪守初心,以寿险为核心,以保障为特色,履行企业责任与社会责任,不断推出符合老百姓需求的产品,用行动诠释“关爱人生每一天”的企业宗旨。

新华保险在成立25周年之际,隆重推出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系列,以更出色的产品,强化消费者的保障力度,5月20日将在福建隆重上市。

“多倍保障”是新华保险品牌产品,早在2016年6月,新华保险就联合国际再保险公司,以先进的设计理念丰富产品内涵、增加保障层次,推出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系列的问世,掀起了内地市场新一轮重疾险升级热潮。上市以来广受市场青睐,累计保费总量超700亿元,为300万家庭提供了健康保障,并多次在保险产品评选中荣获大奖。

本次全新推出的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系列产品(包括: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和多倍保障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以下简称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是保障病种丰富、分级守护、多重赔付、9/19年交的终身健康险,能帮助更多消费者构建有力的健康风险保障体系。

该系列产品具备五大核心特色:

一生相伴:保险期间长至终身,重度疾病赔付后其他组别轻、中、重度疾病保障继续有效*,不离不弃。疾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偶发性等特征,特别是罹患重大疾病后,人体免疫力难免下降,再患其他疾病的风险随之上升。新华保险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在责任设计上,满足合同约定给付条件,不论先后,发生轻度、中度或重度疾病,都能有效发挥保障作用,保险期间覆盖终身,充分体现保险设计的初衷。

三级守护:覆盖190项疾病,轻、中、重疾三级守护,病种丰富保障全面。新华保险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按疾病严重程度,分别对40项轻度疾病、20项中度疾病及130项重度疾病提供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此外还具有保费豁免、成人意外伤害特定疾病或身故保障、少儿前10年关爱(仅少儿版)等功能,满足全方位的保障诉求。

五组重疾:保障范围内的疾病科学划分为5组,每组独立给付,癌症单独分组,最大程度提升多次赔付的可能性。新华保险在多次给付重疾险方面,具有多年开发经验。病种科学划分为癌症、与心血管系统相关的疾病、与脑及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与主要器官及功能相关的疾病以及其他疾病,共五个组别,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单一组别的疾病赔付,不影响其他组别责任*,如同为人生增加多道健康防护。

七重赔付:重疾累计最高可赔付7次,赔了再赔,呵护终身。新华保险针对癌症高发、易扩散、易转移等特性,特别设置多次赔付功能,恶性肿瘤——重度最多可赔付3次,与其他组别重疾保障叠加,最高7次重疾赔付,彰显多次赔付产品设计的精髓。

九惠客户: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产品交费方式为9年、19

年交,丰富选择,满足需求。新华保险在成立25周年之际,隆重推出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产品,回馈广大消费者,丰富健康险保障体系。此外,通过与康健华尊医疗保险(费率可调)进行组合投保,不仅可享受多次重疾保障,还将同时拥有10年保证续保的百万医疗保障,帮助消费者提升就医品质。

健康是人人关注的重要话题,商业健康险在提升国民医疗保障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减轻国家和家庭负担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份保障,将在疾病来临时成为家庭经济的坚实盾牌。多倍保障庆典版系列产品,致敬经典,全新上市,让消费者摒除后顾之忧,从容应对人生的每个阶段。

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全国性专业化大型上市寿险企业。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新华保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A股代码601336,H股代码01336。

2020年,新华保险实现总保费收入1595.11亿元,营业收入2065.38亿元,总资产达10043.76亿元,连续多年入围《财富》中国和《福布斯》双料500强。

注:

1.自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含)为等待期。以上保险责任为等待期后的保险责任,等待期内的情形请参见产品条款,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2.给付轻度、中度、重度疾病保险金,同时应符合疾病保险金单组给付限额和累计给付限额的规定。每项轻度、中度疾病给付保险金次数以一次为限。

3.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限额: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以各组别对应的单组给付限额之和为限;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以基本保险金额与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较大者为限,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达到限额时,合同终止。

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已达到或超过基本保险金额与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较大者,合同于被保险人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终止。

4.若同时确诊多项重度疾病或多次确诊重度疾病,或因同一疾病原因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确诊多项疾病,具体规则请参见产品条款疾病保险金给付特别约定。

5.“康健华尊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或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保险费率可能调整。

6.*标记处,重度疾病赔付后其他组别轻、中、重度疾病保障继续有效,特指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前的情形。

7.以上内容供参考,产品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以条款和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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