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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长虹能源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尚需相关程序审议通过

2022年7月19日,北交所上市公司长虹能源(836239.BJ)于日发布了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尚需经公司相关程序审议通过。

公司将于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杨清欣、赵学东、泰兴市众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33.17%的少数股东股权,并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2日披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24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8日披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2022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10日开市起复牌。随后,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全面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完成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后,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3月2日披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2022年3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披露的《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根据《问询函》对公司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并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的《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的公告》、《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等,并于2022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截止2022年3月24日,由于涉及资产重组项目的相关事项尚未取得绵阳市的批复,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36号令)的规定要求,公司暂不具备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的条件,因此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公告》及《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提案调整后)》。

2022年4月28日、5月27日、6月28日,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要求,公司分别披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风险。

长虹能源称,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宜。鉴于公司重组历时较长,相关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

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与交易对手协商,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于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承诺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王健凡)

关键词: 北交所长虹能源 长虹能源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长虹能源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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