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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牙6名安保拖抬员工受伤案”详情披露!被抬员工回应:一审已胜诉

“经历职场霸凌后414天,终于拿到了法院的一纸胜诉。”12月21日,新浪微博名为“虎牙被抬员工当事人”网友声称,根据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虎牙赔偿医疗费、砸坏手机等财产损失费,并在微博上公开道歉,保留7天。

该网友原名为张某,原是虎牙公司的员工。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张某证实了该消息。

“我觉得判决结果很公正。”张某认为,该事件不仅让自己身体受伤,而且也让自己受到了非常大的精神和心灵伤害,“我希望通过法律的程序,讨回公道、还原事实、恢复名誉、挽回损失。”

据了解,2020年11月2日,虎牙公司以张某简历造假为由单方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并指使公司6名安保将其从办公楼13楼抬至1楼。在此过程中,张某身体多处部位受伤。最终,张某一纸将虎牙公司告上了法院。

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红星资本局尝试联系虎牙公司,但截至发稿时,虎牙暂无回应。不过,根据张某的透露,由于虎牙已经提出上诉,所以自己也将应诉,“该案件有相应的证据,对于二审的判决,我也有很大的信心。”

根据张某提供的裁判文书,也详细披露了此次案件。

事件回顾:

8名安保拖抬员工致使受伤

从裁判文书看,2019年11月11日,张某与虎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其在虎牙公司担任职务。

2020年11月2日,虎牙公司发现张某存在简历造假等违约行为,随即解雇张某,但张某拒绝签收处罚通知书且收拾个人物品速度过于缓慢,其安排公司安保人员将张某从13楼抬至1楼,张某一直大喊大叫,为了不影响公司秩序,余某某安排安保人员走消防楼梯。

在张某提交的录制被拖抬视频中显示,张某在被抬过程中呼喊着“救命”。同时,法院向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调取的证据中,虎牙公司13楼办公室通道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当日张某在虎牙公司员工随同下收拾个人物品,后虎牙公司人员意欲拖抬张某时引发公司同事围观。

2020年11月2日20时许,张某向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钟村派出所报案并接受询问,询问过程中,张某述称其在被拖抬过程中,头部撞到地面4次,手部有明显伤痕,手机亦被摔坏。

被拖抬第二天,也就是2020年11月3日,张某前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检查,检查报告显示其右侧颞部头皮血肿,余头颅CT平扫未见明确异常。

2020年11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张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同时,法院向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调取的证据显示,2020年11月5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书,载明张某“右颞部头皮肿胀范围为2cm×2cm;左腋下吸收状皮下出血范围为3cm×3cm,右腋下吸收状皮下出血范围为3cm×3cm”,检验结论显示伤者受外界机械性暴力致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体表挫伤面积15cm2……其损失程度属轻微伤。

2020年11月18日、22日,虎牙公司人员葛某某代表虎牙公司至该派出所与张某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

2020年12月7日,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钟村派出所以“张某被他人殴打”一案无违法事实为由宣布终止案件调查。

张某主张钟村派出所出具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仅指张某未被殴打,而不代表虎牙公司没有民事侵权行为。随后,张某将虎牙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要求虎牙公司给予赔偿和道歉。

虎牙公司:

影响办公秩序不得已带离

对于该案件,虎牙公司在庭审环节辩称,公安机关已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认定案涉事件不存在任何违法事实,并且终止调查,可见案涉事件并没有所谓的违法情况,也并没有造成损害后果,没有侵犯张某的人身、财产权益。

虎牙公司称,事发当天,保安在将张某带离公司的过程中一直保护着张某的头部,并且在当晚接受派出所民警询问的过程中,以及在张某事后公布于网上的材料中,并没有发现张某的头部存在任何明显伤痕。加之,事发次日下午张某才进行医疗检查,进而产生医疗费。可见,所谓的头部损伤与案涉事件并没有因果关系。

虎牙公司指出,由于张某存在简历造假、在职期间进行兼职的行为,虎牙公司以张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得到了广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的认可,且在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张某拒绝签署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存在言行过激行为,严重影响虎牙公司的正常办公秩序,所以虎牙公司不得已联系物业、安保,将张某带离公司进行冷静。

虎牙称,事发当天,虎牙公司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后,张某滞留公司长达4个小时,经公司员工多次劝说仍拒绝离开,还直接躺在办公室地上大声喊叫,影响公司其他员工正常工作。

虎牙表示,公司一直以来都本着真诚善意的态度与原告沟通,直到今日,虎牙公司所发布的声明也一直没有删除。在互联网环境下,已经是最大的诚意。反观张某,一直在网络上大肆宣传,拒绝沟通,才导致本案的发生。可见,张某本人的各种过激行为才是导致案涉事件产生和发酵的根本原因。

裁判文书

法院判决:

虎牙公司赔偿和道歉

经过审判,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认为,虽未有证据显示拖抬人员直接殴打张某,但该些损伤确系因拖抬行为导致。从常理来讲,被辞退员工亦有权在合理时间内收拾完毕个人物品再离开公司,

在案未有证据直接显示事发当天张某的行为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退一步讲,即便虎牙公司认为张某的行为影响公司经营秩序,也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解决方式。虎牙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拖抬行为没有过错,法院认定虎牙公司涉案行为构成侵权,由对张某造成的损失应由虎牙公司承担。

此外,张某因虎牙公司的侵权行为受轻微伤,未有严重后果,但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虎牙公司由6名保安及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对张某实施拖抬行为并引发公司员工围观,且将张某由13楼的楼梯间抬至1楼,张某长时间处于由6名以上的人员在相对密闭的楼梯间里被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按常理论确会引起张某精神紧张、产生恐惧、害怕等心理,确会导致精神损害。法院酌定虎牙公司应以“虎牙直播”账号在新浪微博上就涉案侵权行为向张某发布致歉声明,该声明应保持7天。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广州虎牙科技有限公司于一次性向张某支付5016元;以“虎牙直播”账号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致歉声明(保持7天)。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关键词: 员工 虎牙6名安保拖抬员工受伤案 一审 虎牙 网友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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