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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无法用于经营性收款 数字货币板块拉升

11月26日,一则关于“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消息传播于网络端,截至发稿,腾讯和蚂蚁金服方面暂未针对该消息发布回应。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该消息来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二级市场方面,受微信与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得用于经营收款、以及国务院支持北京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试点消息的影响,截至发稿,数字货币板块拉升7.62%。

以风控为前提

针对《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解释称,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针对性要求。

其中,《通知》对收款条码管理进行了说明,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是银行卡受理终端的管理和此前有一致性,也是一贯的要求,考虑同一终端可能入网多家清算机构,为避免重复建设,清算机构可自建或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建立管理平台比较重要,同时也强调了其主体责任不因委托关系而转移。

更值得关注的是,王蓬博称,通知将条码支付也纳入管理并且做了明确的分类,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的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的漏洞。特别是对个人收款码的管理,要求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并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都会有效的避免个人收款码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

对中小商户来讲,王蓬博认为此举实际上弥补了之前一直存在的挪用资金和二次清洁算以及跳码等方向的漏洞,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收单机构的合规性任务肯定是有所增加,但将个人经营者纳入商户管理实际上增加了商户数量,从长远看,商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将有利于整体行业的发展,特别是习惯了免费的商户。

收单机构承担责任

此次关于个人收款码无法用于经营性支付消息的传播,正是因为微信与支付宝已成为消费者日常使用最多的移动支付工具,也将在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中扮演重要的核查责任。

《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在“特约商户管理”方面提到,收单机构应当在初始拓展特约商户,以及与特约商户业务存续期间,采取有效方式核实特约商户身份信息。对于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实体特约商户,应当通过现场面对面方式核实。对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原则上应当通过人工或智能客服同步视频等方式核实。对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在确保履行收单业务管理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可以由电子商务平台辅助核实特约商户身份信息。

信息核实过程中,收单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向特约商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提示出租、出借、出售支付受理终端(含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下同)、收款条码、网络支付接口和收单结算账户的风险及责任。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设置为非同名账户的,收单机构应当对特约商户与非同名账户开户人是否存在同一品牌连锁经营、集团化管理等合法资金管理关系进行审核,并对非同名账户的开户人进行身份识别和意愿核实。

另外,清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入网特约商户信息平台,对收单机构与入网特约商户、支付受理终端的关联关系和收单交易风险进行必要监测;应当对特约商户入网信息变更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同一特约商户频繁变更核心入网信息、经不同收单机构报送信息不一致、被收单机构多次清退或与其他特约商户经营地址和联系方式相同等可疑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收单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并反馈排查结果。

在收单业务方面,清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完善跨机构支付业务报文规则,支持本机构成员机构向客户提供合理必要的交易信息查询服务,并对交易信息进行核对,对支付受理终端位置进行监测,对资金结算进行监测等。

王蓬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根据KYC(“Know Your Customer”)原则,收单机构对客户资金走向、个人信息、以及风险把控,都是理应承担的责任。

简单来说,KYC 是一种验证客户身份的方法,目的是保护客户的资金和业务,当涉及到款项和支付时,金融机构启动KYC 流程是必要的,有助于打击欺诈或洗钱行为,可提高客户财务安全性。至于作为清算机构,微信与支付宝将如何在《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指导下进行更细化的风控落地,目前官方暂未予以回应。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关键词: 数字货币 收款 个人 经营性 微信支付 无法 板块 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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