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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不准确情形违反信披管理办法 江苏证监局对丹化科技出具警示函

9月2日晚间,丹化科技(600844)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19年年报中存在披露不准确情形,违反信披管理办法,江苏证监局对丹化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丹化科技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净利润为-3.38亿元,2020 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上述年报中多处数据、计量单位等编制填写错误进行了更正。公司2020年7月1日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会计差错更正导致上述年度净利润减少1.67亿元。2020年8月7日,丹化科技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第三次修订)》,虽未影响净利润,但对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明细进行修正。

江苏证监局表示,丹化科技2019年年报中上述披露不准确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丹化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者 董亮 丁宁)

关键词: 信披管理 江苏证监局 丹化科技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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