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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拟调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

为进一步优化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博弈更加衡,引导投资者审慎参与网下发行,8月20日晚间,上交所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上交所拟调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

上交所指出,科创板新股发行采取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在尊重市场主体充分博弈、规范发行承销行为、由市场供求决定价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实践中出现了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兼顾注册制下新股发行的公与效率,上交所拟优化调整部分科创板股票发行定价机制,同步加强发行承销过程监管,完善投资者规范参与网下询价要求。

意见稿显示,结合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最新情况,为鼓励投资者更加充分表达投资意愿,拓展询价机制下的有效报价区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同时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记者 刘凤茹)

关键词: 上交所 最高报价 剔除比例 科创板 股票发行 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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