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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鄂州支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被罚款1万元被罚款1万元

10月29日,鄂州银保监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鄂州支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被罚款1万元,相关责任人余丽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经鄂州银保监分局调查审理,2021年5月中下旬,在未取得监管部门批复的情况下,幸福人寿鄂州支公司擅自将营业场所由湖北省鄂州市滨湖南路北侧电子商务综合楼6楼变更至湖北省鄂州市滨湖南路22号月畔湾二期D栋2层,并在未经核准的营业场所实施了经营管理活动。时任幸福人寿鄂州支公司经理余丽对违法行为负主要责任。(记者 陈婷婷 实记者 李秀梅)

关键词: 幸福人寿 鄂州支公司 擅自变更营业场 监管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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