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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签发新保单承保非车险新业务 浙商财险辽宁分公司被罚款10万元

近日,浙商财险辽宁分公司和时任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王刚因违规签发新保单承保非车险新业务,收到辽宁保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书。

辽保监罚〔2018〕1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12月12日经营期间,浙商财险辽宁分公司违反中国保监会监管函〔2017〕23号有关禁止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之规定,签发新保单承保非车险新业务85笔。

时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刚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辽宁保监局认为,浙商财险辽宁分公司上述拒绝、妨碍监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辽宁保监局决定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罚款1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辽宁保监局决定对王刚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官网资料显示,于2009年6月23日获准开业的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业务涉及企业财产保险、车辆保险等百余种类的保险公司。

记者注意到,受累侨兴债事件,浙商保险在2018年年初受到了保监会的重罚,累计处罚金额202万元。不仅如此,2018年上半年,浙商保险还因多次违规遭处罚。

2018年2月,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119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55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88个,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不清晰明确、条款要素不完备、险种归属不当等问题。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保监会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在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浙商财险盐城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收到保监局15万元罚单。

2018年5月,浙商财险江苏分公司业务部负责人申鹏通过“制作宣传公司品牌的声频广告并在电台播放”“制作充电宝、广告伞”事由,虚假列支费用共计59000元。浙商财险江苏分公司被江苏保监局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处10万元罚款。

关键词: 财险 保单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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