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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睿利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7月14日,长信基金发布关于长信睿利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睿利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据悉,截至7月12日募集期届满,长信睿利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未能满足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故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份额发售公告显示,长信睿利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自2022年4月13日起至7月12日期间发售。另据基金合同约定,该产品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可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记者 李海媛)

关键词: 长信睿利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 募集失败 长信基金 长信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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