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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股过程中未充分提示风险 方正证券一员工收监管警示函

2月18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湛江海滨大道证券营业部员工梁哲在从事营销业务期间,存在推荐股票未充分提示风险以及未提供来源等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梁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者 岳品瑜 李海媛)

关键词: 推荐股票 充分提示风险 方正证券 监管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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