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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中基协注销6家公司管理人登记

图片来源:中基协

12月31日,中基协发布公告表示,现有上海天外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基协将注销该6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此前中基协发布的《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予以注销,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记者 岳品瑜 实记者 周青)

关键词: 期限届满 法律意见书 中基协 注销管理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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