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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巨景投资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收警示函

12月22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湖南巨景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景投资”)存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投资者适当管理不规范;业务推广环节留痕管理不到位;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环节执业不规范等行为。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相关条例,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巨景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巨景投资应高度重视,认真学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合规运作水,并于2022年1月15日前提交书面报告,湖南证监局将视整改情况组织检查验收。(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

关键词: 湖南巨景投资 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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