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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一国资公司及其董事长违规使用资金购买私募基金被罚

12月15日,云南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旗下的“20晋宁01”债存在2020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中披露将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实际用于购买私募基金理财产品,不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的情况。

对此,云南证监局决定对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长杨鸿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上述主体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债券监管法律法规学,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本为5.05亿元,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为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

关键词: 昆明市 国资公司 其董事长 私募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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