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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河炬鑫基金因挪用、侵占基金财产等被甘肃证监局责令改正

12月10日,甘肃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甘肃天河炬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天河炬鑫基金”)存在挪用、侵占基金财产,使用私募基金账户列支与基金运营无关的会议费用;未按规定填报所管理私募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已经开展投资运作,但未根据中基协的规定,填报所管理私募基金投资运作情况等违规行为。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甘肃天河炬鑫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甘肃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

关键词: 甘肃天河炬鑫基金 侵占基金财产 证监局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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