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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 重庆证监局对李岷键出具警示函

11月25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李岷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据悉,李岷键在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金山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的行为。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八款规定。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李岷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当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学,切实规范执业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

关键词: 客户招揽 重庆证监局 李岷键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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