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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

5月6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缴存职工的住房保障作用,提高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能力,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月缴存额挂钩标准。

单方缴存的:月缴存额在6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月缴存额在600元以上至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

双方缴存的: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三、在最高贷款限额内,可贷额度同时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保持不变。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保底额度为2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保底额度为20万元。

五、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据马鞍山市统计局,一季度,马鞍山市实现GDP609.62亿元,同比增长4.4%;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1.4%,比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低22.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3.1个百分点。(记者 刘四红)

关键词: 安徽马鞍山 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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