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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3月18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推动建立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机制,坚持“金融为民”,倡导“金融向善”,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金融风险的底线。

在“提升金融服务水,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意见》指出,加强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优化对保障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在住房租赁担保债券、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将符合条件的保障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银行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融资服务,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经营贷款。企业持有运营的保障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探索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记者 岳品瑜 廖蒙)

关键词: 住房租赁 金融支持 公共服务 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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