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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国有单位机房“挖矿”活动 网吧挖矿等个人行为也存风险

来关于虚拟货“挖矿”的监管动作不少。先是发改委通报虚拟货“挖矿”监测和整治情况,表态将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再是中纪委罕见通告,一副省级官员因滥用职权引进虚拟“挖矿”被“双开”……

监管的“无死角”围堵,再次给了矿圈一大重击。不过,市场乱象屡禁难绝,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期仍有不少投机者在咨询交流挖矿行为,另外也有个人通过网吧经营挖矿。业内预计,后续虚拟货挖矿监管将保持高压态势,投机者应杜绝侥幸心理,及早暂停和终止“挖矿”相关活动。

严查国有单位机房“挖矿”活动

虚拟货挖矿严打态势再迎新进展。11月13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告,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被“双开”,而引发业内关注的一个点是,该官员涉及到了虚拟货“挖矿”相关行为。

根据通报,“经查,肖毅背弃初心使命,破坏‘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出现严重偏差,违背新发展理念,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挖矿’活动,违规举债上项目、搞建设,造成恶劣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目前披露的首次有官员因涉及“挖矿”被处分的案例。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官员涉虚拟货“挖矿”行为被双开一事,既体现出对官员滥用职权的“零容忍”态度,也再次表明从事虚拟货“挖矿”活动是违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

除了动真格的个人处分外,对于虚拟货挖矿“漏网之鱼”,监管也在层层围堵。就在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货“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通报虚拟货“挖矿”监测和整治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各省区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此外还提到要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我国政策方向是全面和虚拟货脱钩,不管虚拟货价格如何波动,这条主线是不会变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利用国有单位机房挖矿,这挖出了一条全新的犯罪利益链。

这并非无稽之言。事实上,就在今年10月,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全面排查江苏省虚拟货“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江苏省开展虚拟货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从IP地址归属和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

另据浙江网信10月消息,浙江省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对全省涉嫌参与虚拟货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

“这也警示业内,需要对腐败模式的变化保持高度警觉。”在盘和林看来,对此,后续或可建立部门能耗表格,亦可以通过数字化对各部门能耗进行统计,对部门之间能耗做横向和纵向对比。中国做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承诺,国有单位应该以身作则,不仅仅是占用电力“损公肥私”的问题,也是为了和国家大政方针步调一致。

网吧挖矿等个人行为也存风险

不管是涉及虚拟货挖矿的官员被严惩,还是发改委的虚拟货挖矿整治通报,以及严查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都给不少游走在监管红线上的投机者一记重击。但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市场仍有不少人在研究咨询挖矿行为,另外也有网吧等经营者仍在违规挖矿。

“我想买矿机!不知道现在价格如何?还能不能干啦?”“放机器的来,多少都行”“有没有一起挖矿的,撸也可以,交流一下”“手机链上挖矿,持usdt送win,无需质押”……11月14日,北京商报记者就在贴吧等渠道发现,目前就有不少民在咨询挖矿,并建立社群交流“挖矿”行为,甚至还有手把手教学。

除了个人行为外,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体量小、隐匿强,目前仍有部分网吧经营商家,利用配备有高能显卡的电脑,一边“挖矿”一边炒;此外还有一部分是经营显卡、硬盘生意的商家,尽管监管打击“挖矿”,但个人仍在研究“挖矿”和炒

“有人上机就正常使用,没人上机就开着电脑挖以太。”以一接网吧挖矿商家的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的数据来看,该网吧经营者大概5天能挖出一枚以太坊,以以太坊最新价格4593美元(折合人民2.9万元)来看,该网吧一周能赚到超3.7万元。

但需要注意的是,监管打击的大环境下,网吧商家挖矿同样存在政策方面的高风险。正如苏筱芮指出,从挖矿层面来看,散户所使用的集体机房等处于不稳定状态,而从挖矿后取得成果的交易环境来看,由于目前对虚拟货的交易采取严打措施,后续交易、流转等环节同样存在困难。

此外,内蒙古发改委5月发布的《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中就提到,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对存在虚拟货“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

围堵之下“漏网之鱼”当休

今年来,虚拟货“挖矿”严监管加码。早在今年5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就定调要强化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但一面是监管加码,一面仍有乱象出头,可见虚拟货“挖矿”整治也是任重道远。

在盘和林看来,虚拟货本身打的旗号就是“去中心化”,所以完全禁止难度很高,且私下买卖虚拟货的行为也极其隐蔽,因此禁而不绝是很正常的现象。

“事实上,矿机等本身还是属于电子产品,门槛很低,懂一点电脑的发烧友自己动手都可以组装,另外尽管监管对国内机构进行围追堵截,但互联网本身是开放的,因此很多散户参与的行为也存在执法难的问题。”盘和林认为。

针对虚拟货“挖矿”后续监管,苏筱芮预测,后续虚拟货挖矿监管仍将保持高压态势,她建议到,从事“挖矿”活动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应杜绝侥幸心理,明确认识到这种行为与政策风向不符,及早暂停和终止“挖矿”相关活动。

对于后续监管,盘和林则建议,未来对国内的虚拟货挖矿、交易机构,清退存量,阻止增量;对金融机构参与严格禁止,同时,对通过跨境虚拟货来洗钱的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另对于个人小规模参与的问题,要对高耗能行为增加能源成本,或者也可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但需要制定针对小规模挖矿者的执法规则。(记者刘四红)

关键词: 国有单位 机房挖矿 个人行为 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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