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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资质但从事征信业务机构给予整改过渡期

9月30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为推进征信法治建设,践行“征信为民”理念,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央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央行有关负责人称,《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互联网平台、数据公司等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模式的调整,对本办法施行前未取得征信业务资质但实质从事征信业务的市场机构给予了一定的业务整改过渡期,过渡期为本办法施行之日至2023年6月底。过渡期内,人民银行将加强对相关机构的业务指导,分步骤推动实现平稳过渡。(记者 刘四红)

关键词: 资质 征信业务机构 整改过渡期 央行 征信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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