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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管发文整治结构性存款业务,要求银行逐月压降规模

12日,北京银保监局下发文件关于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对辖内银行严控业务总量及增速、确保产品设计审慎合规、加强资金来源甄别、切实规范宣传销售行为等四方面的提示。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近期,北京银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结构性存款市场出现一些新问题新动向。如,部分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规模出现一定反弹,增量增速“双高”;个别银行在产品设计和宣传销售中仍存在一些不审慎行为,如产品嵌入的衍生品交易行权条件区间过于宽泛、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到位等。这些行为加剧了存款市场的非理性竞争,并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个别企业利用疫情期间低息信贷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套利的动机。

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北京地区结构性存款余额降至9920亿元,较289号文发布前一月末下降17.4%。截至2020年5月末,北京地区结构性存款余额较年初和同比增速分别低于全国12.2和21.3个百分点。

针对业务总量及增速,北京银保监局要求辖内银行年内结构性存款业务增长过快的银行,应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逐月压降本行结构性存款规模,在2020年末,将总量控制在监管政策要求的范围之内。

在确保产品设计审慎合规方面,北京银保监局要求各行应严格执行289号文,确保新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在保底收益、行权条件、交易对手等方面满足合规性要求,切实杜绝“假结构”等问题。

在加强资金来源甄方面,北京银保监局要求各行应加强对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资金来源的甄别,防止个别企业利用从银行获得的低成本信贷资金进行空转套利。

银行也要切实规范宣传销售行为。各行应持续关注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带来的衍生产品相关业务风险增大的情况,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确保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普及理性投资观念,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北京银保监局要求各行应深刻认识存款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结构性存款回归其业务本质,有效平抑负债端资金价格,坚决落实中央关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政策要求。

“下一阶段,北京银保监局将持续跟踪监测各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压降不力的银行进行现场核查,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北京银保监局表示。

关键词: 北京监管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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