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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遭罚40万元 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8日公布了阿拉善银监分局对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阿银监罚决字〔2018〕1号、2号)。

决定书显示,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杨福本,该单位存在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邱进峰为直接责任人。

阿拉善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邱进峰警告,罚款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

关键词: 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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